2020年8月28日上午,北海市召开北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大会,标志着北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正式成立。中共北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杨伟才,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田少红,北海市司法局局长潘娟出席大会。
北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了《北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北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费收取和管理办法》;会议选举产生了北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9名、正副监事长各1名;会议选举莫积奎为会长,周志勇、邓泽涛、刘福旺为副会长,杨贞普为监事长,叶源扬为副监事长,欧小燕为秘书长。
北海市司法局副局长杨炳贵主持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府院联动办公室负责人杨雪云、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科长张庆清以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北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全体会员参加会议。
杨伟才副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北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对于提升破产管理人队伍的职业素养及专业能力,促进管理人行业的自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优化北海市营商环境,加大破产保护法治力度有着积极作用。他强调:协会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充分认识依法“办理企业破产”案件对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发展的重要意义;要强化组织、提升能力,打造一支素质优良、业务精湛的破产管理人队伍;要依法依规开展破产管理工作,努力实现破产管理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杨伟才副书记
田少红副院长在讲话中强调,北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就是要加速完善管理人制度,大力提升管理人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强化对管理人的履职保障和有效监督,为改善企业经营、优化产业结构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她希望北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后,要强化职能作用,注重队伍素质建设,严格行业自律。
田少红副院长
潘娟局长在讲话中指出,北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作为破产管理人的自治性组织,它的成立,标志着我市破产管理人行业的队伍管理、业务建设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我市破产管理工作步入了自律化、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的道路。她对协会今后的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协会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协会要严格依法照章办事;三是协会要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四是协会要推动协作发展。
潘娟局长
当选的第一届北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莫积奎在致辞中表示,协会成立后,将在主管单位市司法局、业务指导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不断提升协会政治站位,依法履职、体现担当;加强培训、指导,提升执业水准和抗风险能力;努力做好服务,积极沟通协调。
北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是由北海市范围内入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管理人、有志于从事管理人业务的机构和个人以及依法可以从事破产清算重整相关业务的机构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市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转型升级发展的深入推进,依法通过重组、重整、清算等市场化手段,实现对困难企业的救治和有序退出是经济发展的新常态。近年来,北海市破产管理人及其团队,积极配合破产审判工作,秉承“为政府解忧、为企业解困、为职工解难”的服务宗旨,关注民生,精准发力,戮力同心,迎难而上,承办了一系列在全市乃至全区有重大影响的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为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做出了突出贡献。
北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标志着北海市企业破产清算、重整业务迈上新台阶,破产管理人队伍建设步入了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轨道。协会的成立,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和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具体举措,将有效搭建破产管理人与人民法院、破产企业、政府部门之间的交流平台,有助于推动人民法院“困境企业救治、僵尸企业出清”目标的实现,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帮助危困企业实现破产重整,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