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法律顾问团首次履职
“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必须要于法有据,语言表述要规范严谨,条款不能出现逻辑断裂……”10月31日,在市法制办的会议室里,7位北海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热烈地讨论着一份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修改稿。这是昨天刚刚成立的市政府法律顾问团首次履行顾问职责,此举对推动政府依法行政,规避行政失误,建设法治政府将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我市提早谋划构思,提前调查研究,充分做好准备,在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中率先成立了以法制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为骨干,一批资深法律专家和律师为成员的市政府法律顾问团,为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文件规章的拟定把好法律关口。
法律顾问团刚刚成立,便立即投入到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参谋和建议的工作职能中。法律顾问团首次履职的任务就是分别对《北海市违法建设查处暂行办法》和《北海市城中村改造暂行规定》两份拟制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初稿进行合法性审查和法律专业上的把关。法律顾问们认真对照文稿的每项条款,结合法律规章逐一提出涉及法律层面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行政执法的主体与协同部门的权责关系一定要表述清楚。”顾问团资深法学教授蒋慧对条文中行政执法主体表述不清的问题提出了修改意见。
“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语句表述不能像领导讲话稿。”顾问团资深律师谢忠宝对条文中的几处不妥语句提出的修改建议。
“文件中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定权利一定要确保到位,千万不能为了追求行政效率而忽略了法律规定。”顾问团的资深律师李春贵对文件的可操作性提出了具体的意见。
“想不到出台一份规范性文件还有这么多讲究,看来依法行政的课还真得好好补一补啊!”两份规范性文件的拟制单位参会人员对法律顾问团提出的意见既佩服又深感压力。
第一次履职结束后,法律顾问们纷纷表示,法律顾问荣誉崇高、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将以法治凝聚共识,以专业拓宽渠道,以制度规范服务,充分发挥依法治市的“外脑”和“参谋助手”作用,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团的法律服务机制,积极推动我市依法治市工作再上新台阶。
(蔡振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