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3日,由北京外国语大学个人破产法研究中心主办、北海市律师协会协办的“中国个人破产立法”专家意见稿第一次讨论会在北海香格里拉酒店圆满召开。会议邀请了来自法院系统、院校及科研单位、相关行业机构等多位专业人士围绕着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刘静副教授、上海政法大学殷惠芬副教授、深圳大学齐砺杰副教授三位学者共同撰写的中国个人破产法草案条文所设计的基本程序结构和具体制度进行探讨。来自全国各地的50余名学者、法官、律师、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代表及和广西北海律师代表出席和参与本次会议。
中国银行法学会会长、东亚破产与重整协会中方理事长王卫国教授,广西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蒋太仁、北海市律师协会王彪等人先后在会议上致辞。北京外国语大学个人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刘静老师简短地介绍了个人破产法研究中心的简况和初步的研究成果,专家意见稿课题所依托的项目,并感谢中心酝酿和成立以来关注个人破产研究的各位师长和朋友的大力支持。
王卫国教授在致辞中指出,个人破产制度对个人意味着生活的新起点和营商环境的保障,建立个人破产制度不仅可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及时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和社会利益;还可以使债务人能够意识到信用的重要性,促进社会诚信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蒋太仁庭长对积极推进个人破产法的出台表述赞同,希望民间力量配合国家推动个人破产立法,争取个人破产法早日出台。
会议的讨论分别由刘静老师、齐砺杰老师主持。广西高院执裁庭周家开庭长、北方工业大学王斐民教授,台州中院民二庭钱为民庭长,上海律协会长、方达律师事务所季诺律师,京衡律师事务所任一民律师等代表从多个角度讨论中国个人破产制度建构的迫切性,并围绕着“司法外程序的建构”“清算和重整”“防止个人破产中的欺诈问题”等议题展开了深入的交流,交锋激烈,成果丰硕,为中国个人破产法的立法提供了有益的探讨,对法院执行难问题的化解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会前,广西高级人民法院还专门邀请了王卫国教授在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全市250余名法官及律师做了题为《破产法的金融思维》的讲座,进一步加强了我市律师和法官对破产法的认识,为促进我市破产审判工作市场化、法制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