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通知
2014-03-05 16:36:32
北海市律师协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计划安排表
活动项目 | 活动内容及形式 | 活动效果及有关要求 | 组织 负责人 |
参加人员 | 活动时间 | 备注 |
1.学习教育 | 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宣讲、集中教育相结合的办法开展学习教育: 个人自学: 1、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2、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3、党章、党史; 4、上级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关文件; 5、中央“八项规定”; 6、中央、自治区、北海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 7、全国、自治区、北海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 8、其他必读篇目。 集中宣讲: 1、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教育活动: 1、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2、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3、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
由协会秘书处统一购买学习笔记本并通过北海律师网发放学习资料,党员在学习教育中要进行学习摘抄、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通过学习教育使党员理论政策水平进一步提高,强化律师服务大局意识,切实增强律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 支部书记 | 全体律师党员 | 2月中旬开始 | 学习教育贯穿活动始终 |
2.专题讨论 | 在律师党员中开展:如何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服务人民群众当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学习讨论。 | 通过学习讨论促进共同提高,切实纠正思想上认识的偏差,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 支部书记 | 全体律师党员 | 3月上旬 | |
3.开展边查边改和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的主题活动 | 1、深入基层配合市司法局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 2、引导律师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加法律援助工作; 3、组织律师党员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学校、送法进监狱”活动; 4、组织律师党员到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法律服务对象中了解服务对象对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提高服务质量。 |
了解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工作的要求,为广大群众解惑释疑,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 | 支部书记 | 全体律师党员 | 3月上旬开始 | |
4、调研走访及督导服务活动 | 另作具体安排 |
北海市律师协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