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优秀学员”
考察对象公示
根据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学员手册》相关制度的规定,广西律师协会对2010年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的597名学员的出勤率、上课和考试纪律、为班级贡献情况、参与实践活动表现及结业笔试成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拟评定刘明星等6名学员为“2010年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优秀学员”,现予以考察公示:
刘明星,男,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广西分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成绩95分,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成绩87分,律师执业基本素养成绩83分,律师执业基本技能(一)成绩85分,律师执业基本技能(二)成绩86分,综合评定为“优秀”。
王义,男,广西远东律师事务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成绩92分,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成绩83分,律师执业基本素养成绩85分,律师执业基本技能(一)成绩84分,律师执业基本技能(二)成绩87分,综合评定为“优秀”。
夏乾海,男,广西启迪律师事务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成绩90分,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成绩84分,律师执业基本素养成绩85分,律师执业基本技能(一)成绩83分,律师执业基本技能(二)成绩87分,综合评定为“优秀”。
陈柳山,广西正泰和律师事务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成绩96.25分,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成绩84分,律师执业基本素养成绩85分,律师执业基本技能(一)成绩84分,律师执业基本技能(二)成绩84分,综合评定为“优秀”。
吴少芳,女,广西君望律师事务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成绩92分,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成绩85分,律师执业基本素养成绩89分,律师执业基本技能(一)成绩81分,律师执业基本技能(二)成绩84分,综合评定为“优秀”。
朱新平,女,广西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成绩91分,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成绩83分,律师执业基本素养成绩85分,律师执业基本技能(一)成绩83分,律师执业基本技能(二)成绩88分,综合评定为“优秀”。
公示时间:2010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
授课老师、参训学员、人民群众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需属实名)向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书面材料请寄至南宁市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座24层(邮编:530022,联系电话:0771-5865220)。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