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律协〔2010〕109号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制作全区律师培训信息登记表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及时、准确录入律师培训课时,做好律师继续教育信息统计汇总工作,为加强我区律师工作信息化建设提供数据支持,请各律师事务所按照本通知发布的《律师培训信息登记表》模板,认真制作本所的《律师培训信息登记表》(表中仅输入目前正在执业的律师信息即可)。各市律师协会负责汇总、核对本市各所的《律师培训信息登记表》(请以所为一个“工作表”单位将本市的律师信息汇总在一个EXCEL文档中),并于2010年12月31日前将汇总好的本市《律师培训信息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邮箱。请区直律师事务所于2010年12月25日前将本所的《律师培训信息登记表》直接发送至广西律协秘书处培训部。
自2011年1月1日起,凡是律师信息有变动的,请律师事务所及时办理会员变更登记手续,并将有关变动情况书面报送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
附件:律师培训信息登记表模板 12.14.(L)律师培训信息登记表模板.xls
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联系人:曾文海,电话兼传真:0771-5865220,电子邮箱:gxlxpxb@tom.com。)
(本文通过互联网发送,不再印发纸质文件)
主题词:司法 律师 信息 登记 通知
抄送:自治区司法厅律管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0年12月15日印发
(共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