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信息
2012-09-29 17:01:36

关于举办2012年第二期(11月)全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各有关人员:

      为满足实习人员实习需求,确保其及时完成实习任务,经研究,广西律师协会计划于2012年11月中下旬举办2012年第二期全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名单

      参加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培训计划

      (一)培训时间:2012年1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培训方式:集中培训20天(30天的培训课时量),采用集中授课、半封闭式管理,培训结业以笔试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综合评定方式进行。

      (三)授课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律师行业管理规定,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基本规范,律师执业基本素养,律师执业基本技能等等。

      三、其他事项

      (一)各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各公职公司律师执业机构接到本通知后,请及时将通知精神转告有关人员。

      (二)名单如有疏漏,请重新填写《2012年度拟参加集中培训班人员报名汇总表》(附件2),于2012年10月15日前将报名汇总表电子版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发送至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邮箱(gxlxpxb@163.com)。

为提高名单汇总效率,有效避免重复下载,各律师事务所报送报名表时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所报送2012年第二期实习培训班名单(×人)”。

      (三)集中培训为全脱产培训,有严格的考勤制度,原则上不允许请假,请拟参训的人员提前做好各项准备,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集中培训各项任务。

      (四)请本通知公布名单中的人员务必牢记报名序号,于2012年10月21日(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南宁桃源饭店6号楼大堂(广西南宁市桃源路74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现场确认需携带好身份证、实习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参训所需财物,外地人员如无法亲自到场办理确认手续的,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员需出示应办理确认手续人员的身份证、实习证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

      (五)本通知公布名单中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参训机会,因此所产生的新的参训名额由广西律师协会另行安排。

      (六)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

 

      联系人:刘莹、徐柳萍,联系电话:0771-5865220。

 

      附件:1.2012年第二期集中培训班参训人员名单

               2.2012年度拟参加集中培训班人员报名汇总表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本通知仅在广西律师网www.gxlawyer.org.cn上发布,除存档外不再印发纸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