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信息
2016-03-28 10:46:51
桂律协〔2016〕30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各公司、公职律师执业机构:
现将中国法律培训网《关于举办“<物权法司法解释一>解读与担保物权纠纷法律适用高级研修班”邀请函》(中法培字[2016]02号)转发给你们。本次培训经广西律师协会与中国法律培训网协商,如由广西律师协会统一报名参训的,培训费用可以按团体价优惠至980元/人。
该培训为自愿原则,费用自理,费用报到时自行向主办单位缴纳。我区律师如有意向参加该培训,请于2015年4月12日前将填写好的附件中的表格通过邮件发送至广西律师协会培训部(gxlxpxb@163.com)。
该培训可以折算成2016年律师执业继续教育课时。请参训人员务必保留好参训凭证,在培训结束后将参训凭证的复印件报送至广西律师协会培训部用于折算课时。
联 系 人:李运杰
联系电话:0771-5865220(兼传真)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