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显、黄一峰、蒋萍同志实习期满考核公告
(北海市律师协会,2015.6.4)
实习人员吴显,男,实习证号为20051305110099,自2013年5月27日起至2014年11月26日止在广西盛力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一年。广西盛力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吴显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吴显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北海市律师协会。
实习人员黄一峰,女,实习证号为20051311210108,自2013年11月27日起至2014年11月26日止在广西海城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一年。广西海城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黄一峰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黄一峰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北海市律师协会。
实习人员蒋萍,女,实习证号为20051405210116,自2014年5月12日起至2015年5月11日止在广西嘉友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一年。广西嘉友律师事务所分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蒋萍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蒋萍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北海市律师协会。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和广西律师协会《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工作规则(试行)》有关规定,北海市律师协会对上述3人提交的有关鉴定材料进行审查,并于2015年5月29日对上述3名实习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和综合评定,拟对上述3名实习人员的实习表现评定为“合格”。现将北海市律师协会对上述3名同志的考核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天,自2015年6月4日起至2015年6月13日止。
在公示期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需属实名)向北海市律师协会或广西律师协会反映。举报电话:0779-2052289/0771-5865220。
北海市律师协会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