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协公告
律协公告
2017-12-07 16:57:17

吴鸿远、陶心进同志实习期满考核公告

(北海市律师协会,2017.12.11

 

实习人员吴鸿远,实习证号为20051511110154,自2015115日起至2016114日止在广西桂鸿凯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一年。广西桂鸿凯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吴鸿远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吴鸿远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北海市律师协会。

 

实习人员陶心进,实习证号为2005151211015720151211日起至20161210止在广西桂三力(北海)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一年。广西桂三力(北海)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陶心进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陶心进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北海市律师协会。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和广西律师协会《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工作规则(试行)》有关规定,北海市律师协会对上述2人提交的有关鉴定材料进行审查,并于2017127日对上述2名实习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和综合评定,拟对上述2名实习人员的实习表现评定为“合格”。现将北海市律师协会对上述2名同志的考核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天,自20171211日起至20171220日止。

    在公示期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需属实名)向北海市律师协会或广西律师协会反映。举报电话:0779-3156625/0771-5865220。

 

 

2017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