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文件
2024-11-11 16:31:56


    被处分会员:吴恒彩,男,广西熙棣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4505201010576202

        经查,吴恒彩律师在代理广西某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务过程中,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未向委托人提供约定的法律服务不按规定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第二十七条第(一)项和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北海市律师协会于2024年10月14日给予广西熙棣律师事务所吴恒彩律师中止会员权利一个月的行业处分。现该处分已生效,予以通报。

北海市律师协会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