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文件
2010-08-23 16:02:56
北律协[2010]6号
关于撤销北律协[2010]5号《北海市律师协会关于组织律师积极参加第三届西部律师
发展论坛的通知》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中心:
为支持第三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在南宁举行,北海市律师协会于2010年8月2日下发了《北海市律师协会关于组织律师积极参加第三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的通知》(北律协[2010]5号)。文件下发后,各方面提出不同意见,而且广西律师协会(桂律协[2010]65号文)对参会代表有名额要求,而我市报名参会的人数太多,又难以合理安排由市律协资助费用的各所参会代表,市律协经费又不足以资助全部费用,故决定撤销《北海市律师协会关于组织律师积极参加第三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的通知》(北律协[2010]5号)。
对于此次论坛已按时提交论文并实际本人参会的北海执业律师,北海市律师协会将承担其参会所需的会务费、交通费及住宿费,而今后律师参与律师发展论坛的补贴、扶持办法,将待市律协秘书处提出方案交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北海市律师协会
2010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