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律协文件
2011-03-30 09:35:38
桂律协〔2011〕16号
关于调整相关专业委会主任、副主任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各专业委员会: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周海船律师辞去广西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委员会主任职务,同意廖原律师辞去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主任职务,同意韦良钢律师辞去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主任职务,同意陈天中律师辞去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马艺珊律师担任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本通知经广西律师协会网http://www.gxlawyer.org.cn/公文传输系统传输,除存档外不再印发纸质文件)
主题词:律师 △专业委员会 △调整 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1年3月15日印发 (共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