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律师管理处
桂司律[2011]7号
关于做好广西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律师服务团
律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
为开展好“平安广西.法律保障在行动”系列专项活动,充分发挥律师在化解社会矛盾的职能优势,协助党委、政府做好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置工作,自治区司法厅拟组建广西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律师服务团,请各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做好服务团律师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职业道德好;
2.具备丰富的律师执业经验(执业4年以上),并有一定的创新和实践能力;
3.具备深厚的法学专业知识和较深学术造诣;
4.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
二、名额分配
律师服务团成员共50名,其中:区直律师事务所8名、南宁市8名、桂林市6名、柳州市6名、其余各市2人。
三、材料上报要求
请各市于2011年4月22日上午下班前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律师服务团推荐表》电子版报自治区司法厅律师管理处。
电子邮箱:gxqsft@163.com
附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律师服务团推荐表》
联系人:张巧玲
联系电话:0771-5878593 13347600526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主题词:司法 律师服务团 推荐 通知
抄送:本厅领导。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 2011年4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