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律协[2011]5号
北海市律师协会关于成立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管理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新修订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根据《自治区司法厅转发司法部关于指导律师协会做好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桂司通[2010]174号)的要求,律师协会要自觉接受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2011年4月22日,经北海市律师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决定,撤销原实习工作指导委员会,正式成立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管理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申执委”),申执委下设品行审查委员会和实习考核委员会,现将有关委员会组成名单公布如下:
一、 “申执委”成员名单:
林 丹、毛家有、陈承帼、吴文钦、吴俊钢。
二、 品行审查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董庆江
委 员:王 彪、谢宗宝、冯日阳、唐 程、陈远胜、邓维棠、刘业光、廖文凯。
三、 实习考核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陈仕金
委 员:钟 宏、李春贵、伍庆华、杨 锐、谢如涛、李满穗、满耀志、何廷广、石维道。
(本文在北海律师网公布,除存档外不再印发纸质文件)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协会 委员会 通知
抄报: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北海市司法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抄送:合浦县司法局,海城区司法局。
北海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1年4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