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律协〔2011〕59号
关于转发广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广西妇女联合会举办“女性社科工作者与广西发展”研讨会及论文征集的通知
广西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广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广西妇女联合会计划于2011年9月初共同举办“女性社科工作者与广西发展”研讨会。现将广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广西妇女联合会《关于举办“女性社科工作者与广西发展”研讨会及论文征集的通知》(桂社科联〔2011〕33号)转发你们,请广西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各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积极组织委员和律师撰写论文。并请于2011年8月20日前将论文的电子版同时发送到主办单位邮箱(gxsklkpb@163.com)和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邮箱(gxlxpxb@tom.com)。
为鼓励广大律师积极撰写论文,凡在规定时间内向活动主办单位提交了论文的,每提交一篇论文即可折算为4课时的现场培训课时。提交的论文被主办单位评为“一等奖”的,折算为12课时;被评为“二等奖”的,折算为10课时;被评选为“三等奖”的,折算为8课时;被评选为优秀奖的,折算为6课时。为便于广西律师协会掌握并及时折算培训课时,请撰写了论文的律师向研讨会主办单位提交论文的同时抄送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在抄送广西律师协会时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执业证号、手机号码。
联 系 人:徐柳萍
联系电话:0771-5865220
附件: 关于征集“女性社科工作者与广西发展研讨会”论文的通知.doc
二?一一年七月五日
(本通知仅在广西律师协会网站www.gxlawyer.org.cn公布,除存档外不再印发纸质文件)
主题词:司法 论文 征集 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1年7月6日印发
(共印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