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律协文件
2011-08-29 16:07:04
桂律协[2011]70号
关于征求对《服务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本级公共管理部门律师人才库工作规则(试行)》的建议意见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组建自治区人民政府律师顾问团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桂政阅〔2011〕78号)的精神,要求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先行组建专门服务政府和公共管理部门的优秀律师团体。请各单位组织律师认真阅读《服务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本级公共管理部门律师人才库工作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于8月30日前将有关意见建议以纸质形式(加盖公章)报送广西律师协会,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gxlxhyb@tom.com。
联系人:徐志红 刘迎 电话:0771-5849110(兼传真)
附件: 服务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本级公共管理部门律师人才库工作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本文在广西律师协会网站发布,不再印发纸质文件)
主题词:律师 人才库△ 通知
抄送:自治区司法厅律师管理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1年8月25日印发
(共印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