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律协文件
2011-09-14 08:45:53

桂律协〔2011〕72号

 

广西律师协会转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律师论坛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律师服务大局、执业为民的能力和水平,探索如何实现律师业的可持续发展,增进全国各地律师之间的沟通交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定于2011年10月17日-19日在山东省青岛市举办以“十二五规划与律师业发展”为主题的第九届中国律师论坛。现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律师论坛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单位组织律师积极、踊跃报名参会。

为鼓励广西律师积极参会,于9月21日前报名参加第九届中国律师论坛的广西律师,广西律师协会将补助其500元注册费。其余费用由参会律师自理,律师自行承担的注册费800元须于9月21日前存入指定账户。

    请各市律师协会、各区直所组织好本市(所)律师参会。请参会律师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填写有关报名表格并及时发至广西律师协会邮箱,由广西律师协会统一向论坛主办单位报名、交纳注册费。

注册费交纳账户所在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户名:黄鳞,账号:6227003373200002047。

联系人:黄鳞,黄炜炼,联系电话:0771-5865329(兼传真),电子邮箱:gxlxywb@126.com

 

  附件: 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律师论坛的通知.doc   

                  附件:第九届中国律师论坛报名表.doc

二○一一年九月五日

 

(本通知在广西律师协会网站公布,除存档外不再印发纸质文件)

 

 

 

 

 

主题词:中国 律师  论坛 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1 95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