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律协文件
2011-10-13 10:44:50
桂律协〔2011〕85号
关于做好二O一一年度
律师出庭服装、徽章征订工作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做好二?一一年度律师出庭服装、徽章征订工作的通知》(律发通〔2011〕26号)要求,现将有关征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订时间:2011年10月13日-25日。
二、征订价格:律师出庭服装(配一大一小徽章及领巾)的订购单价为400元/套,徽章(含40mm的出庭徽章和18mm的律师徽章各1枚)20元/套,小型徽章(18mm的律师徽章,可单独征订)10元/套,领巾(可单独征订)单价为25元/条。
三、缴费方式:律师出庭服装的订购费用请从银行通过电汇或转账方式汇至广西律师协会账户(收款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帐 号:45001604653050701557,开户行:建行民族大道东支行),再由广西律师协会统一汇款至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四、工作要求: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认真组织好本市(所)律师出庭服装的征订工作。各单位应于2011年10月25日前完成本市(所)律师出庭服装、徽章征订的统计工作,并将本市(所)征订律师出庭服装、徽章的统计报表(见附件1、2、3、4)报广西律师协会会员部,同时发送电子版,邮箱:gxlawyer@126.com,联系电话:0771-5849110。
附件1: 律师徽章律师出庭服装订购统计报表.doc
附件2: 另外单独征订领巾统计表.doc
附件4: 律师服装徽章定制统计表.doc
二O一一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