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律协文件
2011-11-28 15:11:09

桂律协[2011]102号

 

关于推广使用北大法意法律事务必备查询系统-法规资源、案例资源软件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满足我区律师对法律法规、司法案例查阅、引用、学习、研究的需求,并降低我区律师业务成本,帮助律师使用现代化的法律应用工具,提升我区律师业务水平与法律服务质量,广西律师协会决定团体购买北大法意法律事务必备查询系统-法规资源、案例资源软件,供全区所有执业律师使用,并由协会支付5年(2011年11月-2016年11月)的同步更新服务费用。

法律事务必备查询系统-法规资源、案例资源软件由各市律师协会发放给律师个人会员,律师个人会员可以通过个人电脑安装,激活后,即可正常使用,最新数据可以通过网络更新。同时律师可登录广西律师协会网站(http://www.gxlawyer.org.cn),通过网站特定通道访问北大法意法院案例库。

     法律事务必备查询系统-法规资源、案例资源软件首次发放的数量为:区直所956套;南宁市884套;柳州市444套;桂林市500套;梧州市120套;北海市162套;防城港市64套;钦州市71套;玉林市147套;贵港市94套;贺州市67套;百色市161套;河池市126套;来宾市59套;崇左市76套。北大法意直接将软件光盘寄送到各市律师协会,区直所的由广西律师协会统一发放。

请各市律师协会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收到法律事务必备查询系统-法规资源、案例资源软件光盘之后,请清点数量,并将情况电话报广西律师协会;

       (二)该法律事务必备查询系统-法规资源、案例资源软件已将广西律师协会在2009年发放的《法律事务必备查询系统-法规资源》合并到同一个软件,因此该案例软件能同时使用《法律事务必备查询系统-法规资源》。

       (三)新注册取得执业资格的律师,由各律所根据附件1的表格要求统计并上报所在市的律师协会(区直所将表格上报广西律师协会),再由各市律师协会按照附件2汇总,在2012年1月10日前将原件邮寄至广西律师协会(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24层,邮编:530022),并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广西律师协会业务部电子邮箱gxlxywb@126.com。广西律师协会再补发新增律师所需的法律事务必备查询系统-法规资源、案例资源软件。

       (四)法律事务必备查询系统-法规资源、案例资源软件发放完毕之后,请将发放软件的签收单(具体见附件3)的原件邮寄至广西律师协会业务部。各市律师协会自行保存一份复印件。

联 系 人:黄炜炼、黄  鳞

联系方式:0771-5865329

邮    箱:gxlxywb@126.com

附件: 新增律师名单.doc

( )市新增执业律师名单.doc

法律事务必备查询系统-法规资源、案例资源软件签领单.doc

 

广西律师协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本文件在广西律师协会官方网站www.gxlawyer.org.cn公文系统传输,除存档外不再印发纸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