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律协文件
2012-08-09 16:46:18
关于协助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做好女律师
执业状况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女律师队伍健康发展的方法和途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于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女律师执业状况调研等项工作的通知》(律发通〔2012〕42号),在全国律师行业开展女律师执业状况调研工作。为协助全国律协做好有关工作,推动女律师工作取得新发展,根据通知要求,广西律师协会决定于即日起开展我区律师行业女律师执业状况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本次调研将就女律师的基本情况,包括人数、年龄、学历、专业领域;女律师工作成绩、发展前景和面临的问题;各地律师协会女律师组织建设情况以及对全国律协女律师工作的建议和要求等方面开展调研。
二、工作安排
2012年8月30日前,各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需完成本地区、本所女律师执业状况的调研工作,形成《本地区、本所女律师执业状况调研报告》,连同本地区、本所《女律师基本情况统计表》、《女律师基本情况汇总表》、《女律师执业状况调查表》、《女律师执业状况汇总表》、《女律师组织情况调查表》一同提交广西律师协会培训部(上述材料需同时提交电子版至gxlxpxb@163.com)。
2012年9月30日前,广西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完成《广西女律师执业状况调研报告(初稿)》,提交广西律师协会培训部。
2012年10月,广西律师协会组织专人修改、完善《广西女律师执业状况调研报告》,经审议后提交全国律协。
三、工作要求
(一)开展女律师执业状况的调研活动,是一次涉及范围较大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我区首次就女律师执业状况进行调研,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组织专人开展调研工作。除填写本通知所附的统计表及调查表外,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考虑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基层律师等方式开展调研。
(二)各单位撰写调研报告要依据调研情况,用事实、数据阐明观点,揭示出本地区女律师执业状况等规律性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内容包括:
1.本地区女律师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包括女律师人数、受教育程度、年龄结构等自然情况以及女律师组织的情况;
2.女律师工作基本情况。根据本地区女律师工作特点,总结经验及成绩(需要用具体数据加以说明);
3.女律师队伍建设及执业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4.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女律师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三)各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要积极协助各市律师协会开展调研工作,主动参与,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共同推进调研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提交相关调研材料,提交的调研材料要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联系人:刘 莹 徐柳萍
联系电话:0771-5865220
邮寄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座24层
附件:
二O一二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