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律协文件
2012-08-15 08:56:28

 

转发《关于授予窦刚贵同志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
《关于印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向窦刚贵律师学习活动的决定〉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2012710,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印发了《关于授予窦刚贵同志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司发通〔2012166号),201276,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向窦刚贵律师学习活动的决定〉的通知》(律发通〔201241号),号召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向窦刚贵同志学习。现将上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坚定信念、牢记宗旨、心系群众、开拓进取,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O一二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