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文件
2012-08-15 08:57:59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121-7月全区律师继续教育课时核对工作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帮助律师及时掌握20121-7月自身继续教育情况,确保准确核对律师继续教育课时,广西律师协会决定从即日起开展20121-7月律师继续教育课时核对工作,请各单位督促律师及时核对自身继续教育课时登记情况,对自身继续教育课时进行确认。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范围
        20121月至20127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情况(仅包含业务培训类课时情况,未包含网络培训课时、参加专业委员会及党建活动等可折算课时的情况,网络培训课时请自行上网查询)。
二、课时核对及申请复核方法
        本通知附件仅公布广西律师协会掌握的执业律师自今年1月起至7月止参加现场继续教育培训的课时总数。请各律师对照本通知附件1的统计数据,核对自身课时总数。律师对广西律师协会公布课时数据有异议的,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市律师协会报告并提交申请复核材料。各市律师协会负责汇总本市课时复核材料,并于824前将本市申请课时复核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及其相关材料提交广西律师协会培训部。区直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以所为单位,直接向广西律师协会培训部提交申请复核材料。
 
附件:
                        
 

O一二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