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文件
2012-09-13 09:54:45

关于转发司法部举办2012年高级律师和高级公证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各公司、公职律师办公室:

现将司法部《关于举办2012年高级律师和高级公证员培训班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有意向参加该培训班的律师于2012年9月17日前将填写好的《2012年高级律师高级公证员培训班学员报名登记表》传真至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广西律师协会将根据报名情况为拟参训律师名单报自治区司法厅,由司法厅为拟参训律师填写推荐意见后报司法部

为便于广西律师协会及时掌握律师参训情况,请参训律师于培训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举办单位(培训单位)发放的结业证复印件寄至广西律师协会培训部备案。

联 系 人:曾文海

联系电话:0771-5865220(兼传真)

联系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座24层

邮政编码:530022

附件:1.关于举办2012年高级律师和高级公证员培训班.doc

2.2012年高级律师高级公证员培训班学员报名登记表.doc

 

?一二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