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文件
2012-09-20 17:23:19

关于做好2012年度

律师出庭服装、徽章征订工作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12年度律师出庭服装、徽章征订工作的通知》(律发通〔201258号)要求,现将有关征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订时间:2012918-1018日。
二、征订价格:律师出庭服装(含1条领巾及成套徽章)的订购单价为400/套,成套徽章(含40mm的出庭徽章和18mm的律师徽章各1枚)的订购单价为20/套,小型徽章(18mm的律师徽章,可单独征订)的订购单价为10/套,领巾(可单独征订)的订购单价为25/条。

三、缴费方式:律师出庭服装、徽章的订购费用请于20121018日前通过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汇至广西律师协会账户(收款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帐  号:45001604653050701557,开户行:建行民族大道东支行),再由广西律师协会统一汇款至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四、工作要求: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认真组织好本市(所)律师出庭服装的征订工作。各单位应于20121018日前完成本市(所)律师出庭服装、徽章征订的统计工作,并将本市(所)征订律师出庭服装、徽章的统计报表(见附件12)发至广西律师协会会员部邮箱(gxlawyer@126.com),联系人:徐志红,联系电话:0771-5849110
     

附件:律师出庭服装、徽章订购统计表.doc

            附件2开具发票清单.doc
   

 

 

 

O一二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