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律协〔2013〕17号
关于举办美国法律专家与广西律师学术交流研讨会的通知
广西律师协会涉外专业委员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各律师事务所,各公职、公司律师办公室:
为了加强广西律师与美国法律专家的沟通交流,广西律师协会涉外委与知识产权委拟定于2013年3月21日上午联合举办 “美国法学专家与广西律师学术交流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3年3月21日上午08:40-11:40
(二)地点:广西律师协会大会议室(南宁市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座24层)。
参会人员请提前15分钟到广西律师协会前台报到。
二、参会人员
(一)特邀嘉宾。
(二)广西律师协会有关领导。
(三)广西律师协会涉外委与知识产权委员会全体委员46人。
(四)其他律师30人。
三、会议主要内容
(一)美国法律专家Backus先生介绍美国的专利制度。
(二)美国法律专家Backus夫人介绍美国民诉制度中的特殊设计,例如陪审团、专家证人及律师的地位和作用。
(三)与会律师与专家交流研讨。
四、其他事项
(一)请参会人员于3月20日中午12:00前将名单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广西律师协会业务部邮箱(gxlxywb@126.com)。逾期一律不再接受报名。
(二)参会律师的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继续教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参加本次研讨会的律师可得到4个课时。
(四)由于广西律师协会办公区停车车位有限,请南宁本地参会律师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达开会地点,如开车前来开会请尽量到新兴大厦附近的停车场停车。
联系人:黄鳞、黄炜炼,联系方式:0771-5865329,邮箱:gxlxywb@126.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3年3月18日
抄送:自治区司法厅律师管理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2年3月18日印发
(共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