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律协〔2013〕42号
关于招募第六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论文评委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协会各专门、专业委员会:
自2008年首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举办以来,在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的不懈努力下,经过五年的精心打造,西部律师发展论坛已经具有了一定的品牌效应和学术影响力,逐步成为西部地区律师之间沟通、交流、协作、发展的平台。今年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将继续举办第六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为了做好我区参评论文的评审工作,现将招募论文评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加招募论文评委报名条件
(一)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二)具有较好的法学理论基础与一定的律师法律业务经验,并且执业五年以上(含五年);
(三)本人有充分时间胜任评委工作;
(四)热心律师行业服务工作。
二、论文评委评审范围
本届论坛主题暂定为:新西部、新机遇、新发展。
论坛采取主论坛和分论坛相结合的形式。主论坛主要围绕论坛主题开展。初步暂定设立五个分论坛。分别为:律师事务所党建和规范化管理分论坛、刑事法律分论坛、民商法实务分论坛、青年律师和少数民族律师发展分论坛、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分论坛(相关论文参考题目已在桂律协〔2013〕29号文公布)。
申请担任论文评委的律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长选择担任相应主论坛或分论坛的论文评委。
三、论文评审方式和时间
1、评审方式:采用非现场的电子版论文评审方式。
2、评委评审论文时间:2013年6月1日-10日,评委务必确保在2013年6月10日前将评审评分表等材料发回广西律师协会业务部指定邮箱。请在邮件“主题”栏中注明“第六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论文——×××评委评审结果”。电子邮箱:gxlxywb@126.com。
四、申请担任评委报名方式及鼓励措施
请自愿申报担任论文评委的律师于2013年5月20日前将填写好的《第六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论文评委报名表》(附件1)发至电子邮箱:gxlxywb@126.com。
为了鼓励广西律师参与论文评审工作,广西律师协会决定根据参评论文数量每人给予5-15个现场培训课时。
联系人:黄鳞、黄炜炼,联系电话:0771-5865329(兼传真),电子邮箱:gxlxywb@126.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3年4月23日
(本文在广西律师协会网站发布,除存档外不再印发纸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