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律协〔2013〕48 号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拟筹建广西律师文体团队的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丰富律师的文化生活, 打造律师行业文化品牌,展现广西律师队伍的精神风貌,树立律师的良好社会形象,根据2013年工作计划,广西律师协会拟组建广西律师文体团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体团队的组成
广西律师文体团队分艺术团和文体团。艺术团包括合唱队、 舞蹈队、 语言队(主持、演讲、相声、小品等)、器乐队。文体团包括书法摄影队、羽毛球队、 气排球队、乒乓球队。
二、文体团队的主要任务
(一)代表广西律师协会参加区内外文艺演出或比赛。
(二)参与策划广西律师协会承办的大型文艺演出或重大节假日庆典活动。
(三)协助组织区内外律师文体交流活动。
三、文体团队的成员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广西律师协会个人会员以及实习人员、在律师事务所工作一年以上的行政人员。
(二)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文体特长,热心文体活动,组织纪律性强,积极参与排练,并能完成有关演出和比赛。
四、文体团的组建程序
(一)组织报名(2013年5月10日-31日)。请各市律师协会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家律师事务所,充分挖掘律师队伍中的文体人才,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律师事务所请将《广西律师文体团队成员报名表》于2013年5月31日前报广西律师协会会员部。
(二)选拔成员(6月1日-6月30日)。广西律师协会根据各市(所)的报名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确定文体团队成员名单。
(三)成立广西律师文体团队。文体团队成员名单确定后,报经广西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审核通过,成立广西律师艺术团和文体团。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会员部。联系人:徐志红、黄永万,联系电话:0771-5849110,电子邮箱:gxlxhyb@126.com。
附件:文体团报名表.doc
广西律师协会
201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