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文件
2013-05-15 17:23:08
桂律协〔2013〕53号
关于开展我区律师担任中央国有企业和区直国有企业法律顾问有关情况调研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解和掌握我区律师担任中央国有企业和区直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的有关情况,科学制定我区律师行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推进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广西律师协会决定开展我区律师担任中央国有企业和区直国有企业法律顾问有关情况的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2011年-2013年期间,律师担任中央国有企业和区直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的情况。
二、调研形式
调研采取调查问卷的形式进行。
各市律师协会要确保将通知发到各所,组织律师事务所填写附件1《律师事务所调查问卷》,并对本市数据进行汇总,填写附件2《各市调查问卷汇总表》,于5月30日前将本市所有《律师事务所调查问卷》及《各市调查问卷汇总表》的电子版报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邮箱:gxlsxhbgs@163.com。
区直所直接填写《律师事务所调查问卷》于5月24日前报至上述指定邮箱。
2011年-2013年期间没有律师担任中央国有企业和区直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无需填报。
未尽事宜可联系办公室李姝旖:0771-5863673。
附件:1、律师事务所调查问卷.doc
2013年5月13日
(本文在广西律师协会网站公文传输系统发布,除存档外不再印发纸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