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文件
2013-08-07 09:24:49
桂律协〔2013〕78号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13年1-7月全区律师继续教育课时核对工作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帮助律师及时掌握2013年1-7月自身继续教育情况,确保准确核对律师继续教育课时,广西律师协会决定从即日起开展2013年1-7月律师继续教育课时核对工作,请各单位督促律师及时核对自身继续教育课时登记情况,对自身继续教育课时进行确认。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范围
2013年1月至2013年7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情况(仅包含业务培训类课时情况,未包含网络培训课时,网络培训课时请自行上网查询)。
二、课时核对及申请复核方法
本通知附件仅公布广西律师协会掌握的执业律师自今年1月起至7月止参加现场继续教育培训的课时总数。请各律师对照本通知附件1的统计数据,核对自身课时总数。律师对广西律师协会公布课时数据有异议的,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市律师协会报告并提交申请复核材料。各市律师协会负责汇总本市课时复核材料,并于8月20日前将本市申请课时复核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及其相关材料提交广西律师协会培训部。区直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以所为单位,直接向广西律师协会培训部提交申请复核材料。
附件:1.2013年1-7月全区执业律师继续教育课时情况统计表.xls
2013年8月2日
(联系人:曾文海,联系电话:0771-5865220本文通过互联网发送,不再印发纸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