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文件
2013-12-26 17:00:16
桂律协[2013]134 号
关于组织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切实解决当前社会反映“立案难”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今年以来,为了切实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多次就当前存在的“立案难”问题进行协商沟通,并取得初步成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1月28日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切实解决当前社会反映“立案难”问题的若干意见》(桂高法发[2013]11号)。现将文件发给你们,请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认真学习和领会。对今后有关“立案难”问题,请各律师事务所及时向广西律师协会反映。
广西律师协会
201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