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文件
2014-01-23 15:35:20
桂律协〔2014〕6号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13年全区律师继续教育课时核对工作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帮助律师准确掌握2013年1-12月自身继续教育情况,广西律师协会决定从即日起开展课时核对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范围
2013年1月至12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情况(不包含网络培训课时,网络培训课时请自行上网查询)。
二、课时核对及申请复核方法
本通知附件仅公布广西律师协会掌握的执业律师自今年1月起至12月止参加现场继续教育培训的课时总数。请各单位督促律师及时核对自身继续教育课时登记情况,对自身继续教育课时进行确认。律师对广西律师协会公布课时数据有异议的,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所属律师协会报告并提交申请复核材料。申请复核材料应包括本通知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培训证书等)。
各市律师协会负责统计本市所属律师参加现场继续教育培训的课时,并于2月17日前将课时统计情况汇总成书面材料报送至广西律师协会培训部。各市报送的书面材料应包括课时情况统计表(表格请参照本通知附件1)及课时登记相关材料(如培训签到表等)。
附件:
2014年1月23日
(联系人:曾文海,联系电话:0771-5865220本文通过互联网发送,不再印发纸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