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律协文件
2014-01-26 10:19:42
2013年广西律师行业十七项创新亮点工作
2013年,广西律师行业工作在自治区司法厅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主动作为,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维护公平正义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取得优异成绩,各项工作亮点纷呈。归纳起来,有17项创新、亮点工作。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勇于担当社会责任 年内,组织468家律师事务所5364名律师担任刑事案件辩护或者代理11052件,代理民事案件28132件,办理非诉案件4819件,代理法律援助案件6057件,调解纠纷1787件,担任法律顾问4518家。组织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到广西女子监狱、南宁普罗旺斯小学、司法厅驻桂平市社坡镇定点扶贫村、天等县种典小学等开展帮扶在押服刑人员困难子女、抗洪济灾、捐资助学活动,展现律师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良好形象。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7月份,广西律师协会党组根据中央、自治区和司法厅党委的部署,结合律师行业特点,制定并印发《区直律师事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律协党〔2013〕2号),部署在区直律师事务所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组织党员律师学习文件、写心得体会文章、开展专题讨论、征求意见、落实整改措施等,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两项工作位居全国同类工作前列 年内,各项律师业务得到长足发展,有两项工作得到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充分肯定----12月10日,全国律协在广东佛山召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座谈会,广西律师协会在会上围绕如何做好律师年度考核工作作了典型经验介绍;12月28日,全国律协在广西南宁召开律师业务创新拓展推进会,广西律师协会在会上就实施“业务创新拓展工程”的做法作典型经验介绍。
无律师县区问题全部解决 截至7月份,广西仍有凌云县、昭平县、金秀瑶族自治县、贵港市覃塘区、港南区、北海市铁山港区、银海区、玉林市福绵区8个县(区)无律师事务所、无律师执业。根据司法部、全国律协有关解决无律师事务所县区的精神,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通过动员鼓励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到上述地区设立分所、给予办所补贴经费3万元、给予减免会费2年等办法,到12月底,分别成立了广西凌盛律师事务所凌云分所、广西汇豪律师事务所昭平分所、广西天际律师事务所金秀分所、广西正大五星律师事务所覃塘分所和港南分所、广西桂金剑律师事务所福绵分所,在北海市铁山港区设立广西众言律师事务所,银海区设立广西现城律师事务所。全部结束了这八个县区无律师事务所、无律师执业的历史。
律师执业权益保障取得突破 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是长期困扰律师执业的老大难问题,近一、二年来,又出现了“立案难”的问题。为了推动律师“三难”及立案难问题的解决,广西律师协会对“三难”及立案难问题开展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向司法厅汇报,得到司法厅的大力支持,赵波厅长、王荣华副厅长多次亲自带领厅机关有关处室、广西律师协会及律师代表到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协调沟通,取得较大进展。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1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切实解决当前社会反映“立案难”问题的若干意见》,“立案难”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
律师事务所始闯“三化”道路 引导、扶持有条件的律所和律师走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发展道路,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要求,也是广西律师协会履行顶层设计的职责所在,为此在3月份召开的第八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要组织编制《广西律师事务所专业化、品牌化、规范化五年规划(2014-2018年)》。6月9日,八届会长办公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编写《广西律师事务所专业化、品牌化、规范化五年发展规划》议题,并确定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为编写团队,开展调研,收集材料。12月初,编写小组提交了《广西律师事务所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现状调查报告》及《〈广西律师事务所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发展五年规划(2014年-2018年)〉目录》。12月24日,广西律师协会召开律师事务所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发展座谈会,研究讨论“三化”问题,并对五年规划目录提出修改意见。
广西律师协会首次召开理事会片会 为进一步加强各位理事之间的沟通交流,更好地贴近律师、服务律师,广西律师协会分别于10月25日-26日、11月8日-9日、11月15日-16日在崇左市、梧州市、河池市召开2013年第八届理事会片会。会长黄志文,秘书长黄都恒,副会长孙骏、袁公章、林敢、王锦意、李安华、李杰、黄玉华以及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分别参加相关片会,14个市律师协会的秘书长列席了会议。在三个片会上,通报了1-10月份律师党建、律师队伍建设、律师行业宣传、律师维权、委员会工作、律师公益活动、会员工作、业务交流、秘书处的工作等九个方面的情况。利用召开片会的形式向各位理事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听取理事的意见建议,这在广西律师协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委员会工作逐步走上务实 长期以来,协会各专门、专业委员会的工作,一直处于年底突击开会、应付检查考核的被动局面。为了扭转这种局面,2013年,协会秘书处以调动委员会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委员会的引领作用为切入点,鼓励委员会积极探索有效工作途径,使部分委员会在参与行业的教育培训、组织律师开展业务交流探讨、跨行业合作、拓展旅游、海商海事、房地产、金融、企业“新三板”等业务领域做了实实在在的工作,发挥了较好的带头引领作用。
实施“百千千工程”开局良好 “百千千工程”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鼓励东部发达地区的律师协会对口援助西部欠发达地区100辆小汽车、开办培训讲座1000场、培训律师1000人的三年工作规划。对口援助广西的是广东省、福建省。其中广东支援车辆15辆、培训150人、讲座100场,福建支援车辆4辆、培训40人、讲座20场。6月7日,广东省律师协会派出广东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建学律师在南宁作了主题为《从外资并购业务中的律师作用来看非诉业务的发展》的首场“百千千工程”受援培训讲座,我区150多名执业律师参加了培训,拉开了广东省律师协会援助我区“100场培训”计划的序幕。10月9日,广西风雨桥律师事务所收到广东律协的5万元车辆捐赠补贴,成为首个受赠车辆的律师事务所。11月24日-29日,广西律师协会组织我区50名律师到广东省接受广东省律师协会为我区提供的现场授课培训。
首次召开省外律师事务所广西分所座谈会 目前有10家省外律师事务所在广西设立分所,为了解省外律师事务所广西分所的发展情况,发挥省外律师事务所广西分所在广西律师行业及广西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促进广西本土律师与省外律师互通有无,取长补短,12月13日,广西律师协会召开省外律师事务所广西分所座谈会,听取情况介绍和对广西律师工作的意见建议。北京大成、北京尚衡、北京炜衡、广东广信君达广西分所等9个单位的律师代表参加会议。参加座谈会的律师表示愿意把省外律师同行好的理念、思路及做法带到广西并生根发芽,同时希望与广西同行扩大交流与合作,把蛋糕做强做大,把律师业务做好做精。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律师服务团正式挂牌 7月17日,由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与钦州市司法、钦州市律师协会联合组建的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律师法律服务团挂牌成立,这是首个为我区国家级重点项目----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建立的律师法律服务团。自治区司法厅、钦州市有关领导出席挂牌仪式,向律师服务团律师代表颁发聘书,并共同为律师法律服务窗口揭牌。目前该律师法律服务团有34名律师。
广西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成立 6月9日,八届会长办公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立广西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的方案》。9月18日,自治区司法厅厅长办公会议审议同意成立广西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12月28日,广西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成立暨工作会议在广西律师协会召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金山,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广西律师协会党组书记王荣华共同为“中心”揭牌。这是全国范围内第9家由省级律师协会成立的公益法律服务机构。广西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是面向全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帮助、法律服务和法制教育的公益性法律服务机构,隶属广西律师协会管理,接受自治区司法厅的领导和监督。广西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成立后将统一管理和调度之前广西律师协会成立的各律师志愿服务团开展公益法律服务。
与广西电视台合办《律师到现场》栏目 9月17日,广西电视台综艺频道《法治最前线》栏目《律师到现场》志愿律师团签约暨启动仪式在南宁举行。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广西律师协会党组书记王荣华,广西电视台副台长庞通出席启动仪式并为93名志愿律师出席颁发聘书。广西律师协会秘书长黄都恒与广西电视台综艺频道总监颜兵分别代表双方签订《合作协议》。
法律服务小分队赴广东为农民工服务 为保障广西外出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广西籍农民工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 12月16日,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组织3个法律服务小分队赴广东珠海、中山、东莞三地,为广西籍农民工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活动内容包括召开座谈会、深入工地工厂走访、赠送法律资料、发放法律服务卡、签订结对子协议等。这是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首次开展跨省法律服务活动,受到广大赴粤广西籍农民工的好评。《广西法治日报》派出记者全程进行采访报道。
律师内外交流不断扩大 年内,先后组织四个批次赴浙江、江苏、四川、广东进行业务交流学习活动,拜访了浙江省律师协会、江苏省律师协会、四川省律师协会、广东省律师协会、广州市律师协会、深圳市律师协会、惠州市律师协会并进行座谈,参观了浙江省六和律师事务所、江苏省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四川致高守民律师事务所。与此同时,广西律师协会与香港律师会实现了互访并签订有关合作框架协议;派代表团出访马来西亚律师公会、吉隆坡律师公会、陈行昌律师事务所及Azri,Lee Swee Seng & Co律师事务所并与陈行昌律师事务所、Azri,Lee Swee Seng & Co律师事务所签订业务交流协议,约定每年由双方互派律师到对方律师事务所进行跟班学习培训;与新加坡、美国律师界同行进行了学术或者业务交流。
广西律师合唱团试唱获得成功 广西律师合唱团于2013年10月组建。合唱团成员主要来自区直、南宁、崇左有关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目前有60余人。12月21日,广西律师合唱团在南宁举行首次试唱并获得成功。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广西律师协会党组书记王荣华,广西律师协会会长黄志文、秘书长黄都恒、副会长凌斌、黄玉华、王锦意、李安华、林敢等领导到场观看。合唱团分别演唱了组建以来排练的三首歌曲:《中国律师》、《我和我的祖国》、《请你带走我的歌》。悠扬的旋律和优美的歌声,使在场领导深受感染,引来阵阵掌声。组建广西律师合唱团的目的是丰富我区律师的文化生活, 打造律师行业文化品牌,展现广西律师队伍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社会形象。
诸多会员荣获上级表彰 年内,全行业有11个(次)集体、47个(次)个人获得上级表彰奖励----广西律师协会开办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事务论坛”获“中国?东盟博览会10周年优秀论坛”;广西律师协会获“全区社科联系统舆情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广西律师协会获2012年度先进集体;汇力所、万益所获“全国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成绩突出律师事务所”;万益所党支部获“区直机关2011-2012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万益所、桂林市律师协会党委获“2011-2012年度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万益所党支部、天狮灵动所党支部、民族所党支部获“2011-2012年度司法厅直属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张树国、骆伟雄获中央统战部、司法部、全国律协“同心律师服务团”优秀团员;蒙秀姣、李 建律师获“2013全国维护妇女权益先进个人”;黄炳德、李佳潞、李家庆、许邕桂、钟启苏律师获“全国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成绩突出律师”;覃 斌、周振华律师获“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入围证书”;庞才友获“区直机关2011-2012年度优秀共产党员”;许邕桂获“区直机关2011-2012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邱华、覃锦茂获2011-2012年度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陈云肖、杜培荣、欧建生、秦有荣、韦雨才、黄党生获2011-2012年度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刘汉文、黄文新、陈庆丽获“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先进个人”;欧海燕获“广西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刘 莹、方仕根、黄有雄、张国川、潘浩渊、庞才友、张 君、王锦意、陈云肖、梁定君、申辉辉获“2011-2012年度司法厅直属机关优秀共产党员”。黄文新、许邕桂、林 铸获“2011-2012年度司法厅直属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黄都恒获记个人三等功一次;黄都恒、袁翠微、刘莹获个人嘉奖各一次;袁翠微、徐志红、刘莹、潘文君等4名同志获“广西优秀律师管理干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