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司发[2014]6号
北海市司法局、北海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13年度北海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十佳律师
评选活动的通知
市属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提升律师服务经济发展、服务改善民生的能力,决定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2013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十佳律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依照标准,严格履行程序,接受业内外的广泛监督。
二、评选范围和基本条件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的执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的均可参加本年度的评选:
(一)优秀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条件:
1.忠实于宪法和法律;
2.设立三年以上(2011年1月1日前设立);
3.模范遵守《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
4.认真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切实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成效显著;
5.律师事务所及该所律师在近三年内未受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二)十佳律师的基本条件:
1.执业5年以上(2009年1月1日前开始执业);
2.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3.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模范遵守《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
4.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爱岗敬业,在依法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方面成绩突出;
5.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丰富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开拓创新,具有办理新型业务及处理疑难复杂法律事务的能力;
6.注重知识更新,积极参加业务理论研讨和专业知识培训;
7.注重律师行业形象,珍视律师行业声誉,举止文明、礼貌待人;
8.认真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切实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成效显著的;
9.近三年内未受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三、评选名额
优秀律师事务所3个,十佳律师10人。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评选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优秀律师事务所各律所进行自荐,每一个律师事务所推荐“十佳律师”1人,由市局公律科、市律师协会联合进行初评推荐,经公示3天无异议后由市局政治部汇总报局党组审批。
(二)具体要求
1、在本次“十佳律师”候选人推荐中,要注重推荐在职业道德,为农民工及弱势群体服务,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公益事业,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有感人事迹的律师;并以此为契机,宣传典型,展示律师的精神风貌,树立全市律师队伍良好社会形象。
2、主要事迹应控制在2000字以内,要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同时提交所推荐对象穿律师袍红底的两寸电子登记照,并请务必于2月25日前报送市局公律科。
五、奖励办法
对获得优秀律师事务所、十佳律师称号的,以精神鼓励为主,颁发奖牌和奖励证书。
北海市司法局 北海市律师协会
201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