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律协文件
2014-05-15 16:28:17

 

桂律协〔201428
 
关于举办2014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专家律师巡回讲师团西部培训班(南宁站)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各公司、公职律师办公室:
     根据《全国律协关于律师讲师团赴广西省开展培训的通知》要求,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广西律师协会定于201452425日在南宁市举办全国律协律师专家巡回讲师团西部大型培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安排
     524上午8:30-12:00  课题:《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主讲:张霄云律师(河北新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党委副书记,河北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
     524下午14:00-17:30  课题:《证据规则在刑事辩护中的运用》,主讲:焦鹏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法学博士,北京市百名优秀刑辩律师,现任北京天驰洪范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北京律协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朝阳区律协刑事业务研究会主任)。
     525上午8:30-12:00  课题:《刑事辩护的十个前沿问题》,主讲:顾永忠律师(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
     525下午14:00-17:30  课题:《建筑工程施工纠纷实务》,主讲:袁华之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二、培训地点
      南宁市人民大会堂(南宁市凤翔路1号,航洋国际对面)。
三、参加对象及规模
     广西区内执业律师均可以报名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会场可容纳大约1400名律师参训。由于规模有限,广西律师协会将根据各地律师人数比例和报名情况确定参训名单。
四、报名办法
     请各律师事务所汇总本所拟参训律师名单后统一向各市律师协会报名,区直律师事务所、各公司、公职律师办公室直接向广西律师协会报名。请各单位于520上午11:00前将《报名汇总表》电子版提交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邮箱(gxlxpxb@163.com)。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免收律师培训费。培训期间食宿和交通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六、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及时将本通知内容传达律师,组织律师积极报名参加。
(二)由于培训会场出入手续较为严格,请各单位按时将报名信息提交广西律师协会,以便广西律师协会为参训人员办理出入手续。
(三)培训期间,律师凭听课证(或入场券)入场,对号入座。领取听课证的时间、地点、参训名单及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四)培训名单公布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及时向广西律师协会培训部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如开庭通知书等),办理请假手续。被列入培训名单而无故缺席的律师,广西律师协会将不再优先安排其参加培训。
(五)参加培训原则上不得中途退场、不得随意调换座位,确有特殊情况须离开的,应向工作人员办理请假手续,参训课时按实际参加培训时间计。
(六)发送报名邮件,主题请注明“[××市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公司(公职)律师办公室]西部巡回培训班报名表
  
 
 
2014514
(联系人:刘莹、曾文海,联系电话:0771-5865220E-Mailgxlxpxb@163.com。本通知在广西律师网上发布,除存档外不再印发纸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