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律协文件
2014-09-22 15:58:21
桂律协〔2014〕69号
 
关于组织广西律师代表团参加
中南六省(区)2014年律师论坛及征集论文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协会各专门、专业委员会:
    中南六省(区)2014年律师论坛由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六省(区)律师协会共同主办,湖南省律师协会具体承办,于2014年11月下旬在长沙市举办。为了做好论坛的组织报名和论文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11月20日报到,11月21日举行论坛,会期一天。
    地点:长沙市枫林一路43号,枫林宾馆。
二、论坛主题及征文要求
(一)论坛主题:改革、创新、发展
(二)研讨议题
    1、律师与法治中国建设
    2、自媒体时代行业的自律与秩序
    3、金融证券创新与法律服务
    4、房地产困境中的律师业务创新
(三)征文要求
    1、律师可围绕本次论坛及研讨会主题,或论文参考题目(附件3)撰写论文,也可自拟题目。每篇论文原则上不超过4000字,摘要不超过200字,并注明作者姓名、省份、执业机构。
    2、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请于10月25日前收集汇总所属律师提交的论文,统一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广西律师协会。
    3、广西律师协会组织评委对征集的论文进行评选,按照组委会确定的获奖比例和名额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
三、广西律师代表团成员
(一)当然代表:广西司法厅分管厅领导、律师管理处领导,广西律师协会会长、秘书长;
(二)获奖论文律师代表(向本届论坛提交论文并获广西律协评奖的律师);
(三)其他律师代表。
    广西律师协会将根据提交论文、报名情况,确定参会人员,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论坛费用
(一)会务费:统一由广西律师协会承担。
(二)参会代表交通费、住宿费由参会人员自理。广西律师协会根据《广西律师参加业务交流活动费用补贴奖励标准》的规定,给予提交论文并获奖的参会律师代表每人2000元的补贴,给予提交论文未获奖的参会律师代表每人1500元的补贴,给予其他参会律师代表每人1000元的补贴。
五、注意事项
    请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律师事务所负责组织有意参加本届论坛的律师积极撰写论文并报名参会,于11月3日前将报名表发至广西律师协会业务部邮箱(gxlxywb@126.com)。广西律师协会需于11月7日前将参会人员报湖南省律师协会。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业务部。
联系人:徐志红、黄 鳞  联系电话: 0771-5865329
 
附件:
 
 
广西律师协会
201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