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律协文件
2014-09-22 16:04:01
桂律协〔2014〕73号
关于转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举办首届律师事务所优秀所刊评选
活动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举办首届律师事务所优秀所刊评选活动的通知》(律发通〔2014〕42号)转发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律师事务所优秀所刊的选报工作。
各市律师协会负责做好本地区律师事务所所刊的初审推荐,并将本市符合参评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所刊参评材料于2014年9月30日前报送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宣传部。区直律师事务所直接将参评材料报送广西律师协会。
参加本次优秀所刊评选活动是对外纵向宣传我区律师行业的有效渠道和方式,请各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积极参评,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资料。广西律师协会将借本次参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举办首届律师事务所优秀所刊的契机,评选出10册广西律师事务所优秀所刊,并在其中择优向全国律师协会报送4册优秀所刊参评全国优秀所刊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4年9月19日
(联系人:刘莹、刘霞,电话:0771-5866327,邮箱gxlxxcb@163.com。本通知在广西律师协会www.gxlawyer.org.cn发布,除存档外不再印发纸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