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律协[2014]84号
关于组织开展“律师队伍建设之我见”
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各公职公司律师执业机构: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律师队伍建设之我见”征文活动的通知》(律发通[2014]43号)要求(以下简称《通知》),为探索律师队伍建设的新途径、新方法,促进律师队伍和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动员律师踊跃投稿。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面向全区律师及律师管理人员征集。
二、征文内容、参考题目及要求
详见附件《通知》。
三、报送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广泛动员和重点组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确保征文工作顺利开展。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律师协会应组织提交不少于5篇论文,其他市律师协会应组织提交不少于2篇论文。区直律师事务所每家所应至少提交1篇论文。
2、征文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及详细联系方式。以电子文本发送至gxlxhyb@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律师队伍建设之我见征文”。
各市作者直接向本市律师协会报送,由所在市律师协会统一向广西律师协会报送。区直所直接向广西律师协会报送。
届时将由广西律师协会对征集的论文进行评审,统一向全国律协推荐优秀稿件5至10篇。
3、征文提交截止日期为2014年11月16日,以收到电子文本时间为准。
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会员部袁翠微、李丽妮,0771-5849110
附件: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律师队伍建设之我见”征文活动的通知》.doc
广西律师协会
201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