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律协文件
2015-02-11 09:12:55
桂律协[2015] 9号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14年1-12月全区律师继续教育课时核对工作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准确掌握2014年1-12月我区律师继续教育情况,广西律师协会决定从即日起开展2014年1-12月律师继续教育课时核对工作,请各单位督促律师及时核对自身继续教育课时登记情况,对自身继续教育课时进行确认。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范围
2014年1月至12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情况(包含业务培训类课时和各类折抵课时情况,不包含网络培训课时,网络培训课时请自行上网查询)。
二、课时核对及申请复核方法
本通知附件仅公布广西律师协会掌握的执业律师自2014年1月起至12月止参加现场继续教育培训的课时总数。请各律师对照本通知附件1的统计数据,核对自身课时总数。律师对广西律师协会公布课时数据有异议的,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市律师协会提交书面申请复核材料。各市律师协会负责汇总本市课时复核材料,并于3月5日前将本市申请课时复核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及其相关书面材料提交广西律师协会培训部。区直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以所为单位,直接向广西律师协会培训部提交书面申请复核材料。
附件:1.律师培训课时登记表2014.xls
2015年2月6日
(联系人:李运杰,联系电话:0771-5865220本文通过互联网发送,不再印发纸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