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律协[2015]16号
北海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进行抽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为了加强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活动的指导,保障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质量和效果,我协会实习考核委员会近期拟开展对我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进行不定期抽查考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我市申请律师执业登记在册的人员。
二、抽查时间:实习人员实习期内,不定期进行抽查。
三、抽查方式:到实习人员所在律师事务所进行实地考察,与实习指导老师、实习人员进行访谈,对实习情况进行了解、指导和督促。
四、抽查内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实习人员行为活动是否规范,律师事务所是否管理到位。
五、对抽查考核工作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在抽查考核过程中,如果发现实习人员存在虚假实习行为或其他实习禁止行为的,即为抽查不合格。将视情节决定延长一至六个月实习期,甚至认定所进行的实习无效。
六、工作要求:
1、各律师事务所要积极配合此项抽查考核工作,对律师所实习指导活动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检查,要引导实习指导律师认真履行指导行为,强化对实习管理的监督指导。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要予以指出并责令整改。
2、各实习人员要高度得视此项抽查考核工作,严肃纪律,严格遵守实习活动行为规范,加强学习,认真实习,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干扰实习抽查考核工作的正常开展。
附件:实习人员抽查考核安排表.doc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