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七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论文的通知
桂律协〔2015〕49 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协会各专门、专业委员会:
根据西部律师发展论坛组委会的安排,第七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拟定于2015年10月在成都市举办,由四川省律师协会承办。为做好论坛的论文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的基本情况
(一)论坛主题暂定为:法治常态 西部新态
(二)论坛暂定设六个分论坛(主题和名称暂定)
1.分论坛一:民商事业务论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律师的责任与机遇)
2.分论坛二:刑事业务论坛(刑事辩护的普遍性与有效性)
3.分论坛三:行政法业务论坛(依法治国·良法善治)
4.分论坛四:青年律师发展论坛(青春砺剑·循星启航)
5.分论坛五:律师行业建设及律所管理论坛(机遇·挑战—新常态下西部律师的突围之路)
6.分论坛六:公益法律服务论坛(公益法律事务—公益法律服务推动社会进步)
二、论文要求
(一)撰写论文的要求
1.论文应围绕论坛主题和论文参考选题撰写(见附件),也可在参考选题范围外自选题目撰写,但要紧扣主题,体现论坛的主题思想。论文字数限制在3000--4000字。
2.提交的论文应有标题、论文摘要、关键字、目录、引言或序言、正文、结论、参考文献和注释。
(二)论文排版格式要求
1.标题:宋体,小二号,加黑,居中;
2.标题下注明作者所在律师事务所、作者姓名和手机号:宋体,四号字,居中;
3.论文摘要、目录:宋体,四号字;
4.引言或序言:宋体,小四号字;
5.正文(含副标题):宋体,四号字;
6.结论:宋体,四号字;
7.参考文献和注释:宋体,五号字;
8.页边距:上、下均为2.54cm,左、右均为2.5cm,文档网格14.3(均在页面设置里调整)。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组织律师参加本届论坛是广西律师协会本年度最重要的学术交流活动之一,请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协会各专门、专业委员会高度重视,组织发动所属律师积极撰写论文,并保证论文的质量,杜绝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民商、刑事、行政法、青年、行发、未保、环保等专门、专业委员会应组织委员围绕分论坛的有关专题撰写论文,原则上每名委员均需提交1篇论文;其他委员会应最少提交2篇论文,区直律师事务所应至少提交10篇论文,南宁、柳州、桂林等市律师协会应至少提交6篇论文,其他市律师协会应至少提交2篇论文。
(二)论文报送。本届论坛的论文征集工作采用集体报送的形式。请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协会各专门、专业委员会于7月31日前将本单位、本委员会所属律师的参会论文发至广西律师协会业务部邮箱(gxlxywb@126.com)。请在邮件“主题”栏中注明“第七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论文――XXX律师协会(XXX委员会)”。
(三)论文评审:广西律师协会将组织评委对征集的论文进行评选,按照组委会确定的获奖比例和名额评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若干名。评审结束后,广西律师协会统一将评选的优秀论文报送四川省律师协会,由四川律协统一印制本届论坛论文集。
四、注意事项
论文主要用于会议交流,无稿酬,由四川省律师协会刊印出版。论文一经投稿,视为同意授权四川省律师协会出版。论文集仅对参会者免费发放,提交论文未参加会议者,不再另行赠送论文集。
广西律师协会将优先推荐获奖论文(或提交论文)的律师参加本届论坛,由协会承担会务费,并将给予一定的住宿、交通补贴。
联系人:徐志红、吴岚南 电子邮箱:gxlxywb@126.com
联系电话(传真):0771—5865329
广西律师协会
201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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