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关于推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成员候选人的通知
桂律协〔2015〕100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关于推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成员候选人的函》(桂政法顾函〔2015〕2号)转发你们,请组织符合条件的律师积极报名,并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成员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于2015年10月8日前报送广西律师协会,以便我会审核后上报自治区法制办。
联系人:徐志红、吴岚南 电话:0771-5865329,邮箱:gxlxywb@126.com
广西律师协会
2015年9月25日
关于推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法律顾问人才库成员候选人的函
广西律师协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桂政办发[2015]4号)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加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的要求,经研究,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办公室决定向你会公开征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成员候选人,请贵会推荐具有律师资质(资格)、良好职业操守和8年以上实践工作经验的律师为候选人,并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成员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于10月10日前邮寄(或交换)至自治区法制办公室法规二处收,联系人廖少京,联系电话0771-2814258。同时请将电子版表格提交到邮箱gxfz060@163.com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成员候选人推荐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法 律 顾 问 室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