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律协文件
2015-11-04 10:01:23
桂律协[2015]112号
关于转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举办县域律师事务所主任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各公司、公职律师办公室:
现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举办县域律师事务所主任培训班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参加该培训班的律师于2015年11月4日下午17:00 前将填写好的《全国律协县域律师事务所主任培训班报名表》发送至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邮箱(gxlxpxb@163.com),发送报名表时, E- Mail主题请填写为:“[××律师]参加县域主任培训班报名表”。广西律师协会将根据报名情况选派律师参加培训。
为便于广西律师协会及时掌握律师参训情况,请参训律师于培训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举办单位(培训单位)发放的结业证复印件寄至广西律师协会培训部备案。
联 系 人:李运杰
联系电话:0771-5865220(兼传真)
联系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座24层
邮政编码:530022
2015年11月2日
广西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