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律协文件
2015-11-06 10:39:39

关于举办2015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专家巡回讲师团西部培训班(柳州站)的通知

桂律协〔2015〕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全国律师协会与广西律师协会定于2015年11月14日至15日(周六、周日)举办全国律师专家巡回讲师团西部培训班(柳州站),邀请全国资深律师担任主讲,请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认真配合做好相关组织工作。现将举办本次远程培训班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区执业律师

二、培训时间

11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11月15日(上午9:00-12:00)

三、培训内容和授课师资

2015年11月14日上午9:00—12:00

课题 :《民诉法重点问题解读》

授课师资:师安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全国律协宣传联络委员会委员、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2015年11月14日下午14:30—17:00

课题:《民诉法解释与律师实务》

授课师资:李宗胜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合同法论坛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企业破产法操作指引》课题组副组长。

2015年11月15日上午9:00—12:00

课题:《民诉法解释与律师实务》

授课师资:李宗胜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合同法论坛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企业破产法操作指引》课题组副组长。

四、培训地点

      广西科技大学大礼堂(柳州市城中区东环大道268号)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免收律师培训费。培训期间食宿费、交通费等自理。

六、报名程序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本所(办公室)各律师,组织律师及时报名,按时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从通知日起接受报名。报名以律师个人为单位,通过本通知下方的报名入口,登入账号后自行进行报名。报名人数满额即截止,不限制各所报名人数,先到先得,报完即止。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培训期间,律师凭执业证入场,对号入座。座位号于11月12日下午17:00前公布,现场不再签到,请参训律师熟记座位号,培训期间将按座位号考勤。

(二)请参训律师处理好工学矛盾,确保参训时间。

(三)为了确保良好的培训秩序,参训律师请提前15分钟到场就座,将手机调为静音模式,请勿在会场内通话。

(四)报名成功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在培训开班前,48小时自行登陆网站取消报名。报名成功无故缺席不取消报名的,累计2次半年内取消培训报名资格。

 

联系人:李运杰,电话:0771-5865220,13657888211

 

                 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