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律协文件
2015-11-23 16:40:59

桂律协〔2015〕123号

关于做好2015年度律师出庭服装、徽章征订工作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公职公司律师办公室: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15年度律师出庭服装、徽章征订工作的通知》(律发通〔2015〕21号)要求,为确保我区今年征订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订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2月10日。

二、征订价格:律师出庭服装(含1条领巾及成套徽章)订购单价为395元/套,成套徽章(可单独征订,含大、小徽章各一枚)订购单价为25元/套,小型徽章(可单独征订)订购单价为10元/枚,领巾(可单独征订)订购单价为25元/条。

三、缴费方式:律师出庭服装、徽章的订购费用请于2015年12月10日前通过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汇至广西律师协会账户(收款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帐  号:45001604653050701557,开户行:建行民族大道东支行),再由广西律师协会统一汇款至服装及徽章制作厂家。

四、工作要求: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认真组织好本市(所)律师出庭服装的征订工作,区直律师所以所为单位、各市律师所以市为单位(不接收律师个人名字汇款征订)将征订数量汇总于2015年12月10日前完成本市(所)律师出庭服装、徽章征订的统计工作,并将本市(所)征订律师出庭服装、徽章的统计报表(见附件1、2)发至广西律师协会会员部邮箱(gxlxhyb@126.com),联系人:徐柳萍,联系电话:0771-5849110。               

    附件1:律师出庭服装、徽章订购情况汇总表 

    附件2:订购律师出庭服装统计表  

    附件3:订购律师出庭徽章统计表 

    附件4:开具律师出庭服装、徽章发票清单        

广西律师协会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