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文件
2015-12-01 16:14:13
北律协[2015]25号
关于组织新执业律师参加“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誓活动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今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市依法治市办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开展2015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根据文件要求和市司法局的通知,北海市律师协会拟组织新执业律师参加宪法宣誓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活动名称
1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誓活动
二二、活动时间
22015年12月4日上午9:00(要求8:30集中)
三三、活动地点
北北海市北部湾广场
四四、参加人员
全全市执业三年以内律师(自2012年1月1日起开始执业)
五五、注意事项
1、请各律师事务所及时将通知内容转达本所新执业律师,并填写好参加活动人员名单于2015年12月2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市律协邮箱。
2 2、宣誓是一项庄严的仪式,请各律师事务所通知本所每一位应参加仪式的律师务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统一穿着律师袍准时参加宣誓活动,如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的,请提交请假条并附上相关证明。
附附件:北海市律师协会参加宣誓活动律师名单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