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律协文件
2016-01-29 11:18:19

关于双优评选提交有关材料补充说明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减少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现就《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11--2014年度广西优秀律师事务所 广西优秀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中《方案》附件4作如下补充说明,其他仍按原文件执行。

 一、关于优秀律师事务所

 1、第3专业分工。不用提交案卷材料。

 2、第4学历层次。只提供双学士以上的学历证、

学位证、职称证的复印件。

 3、第5业务收入。以提供纳税凭证、财务报表为

主,列出收入清单。2011-2014年度出具的业务收入发票,可采用把所有发票扫描专门制成电子版刻录光盘一份提交。

   4 9案件管理3)、(4)。只提供情况说明即可,材料留存所里备查。

 5、第11收费管理。不需要提供材料,原件留存律

师事务所备查。

 6、第12人员管理1)、(5)。不需提供材料,原

件留存律所备查。

 7、第15职业道德执业纪律1)。只提供情况说明

即可。

 8、第21服务经济发展1)、(2)。只出具参与活

动说明即可。

 9、第22公益活动1)、(2)。只写说明参加哪些

活动即可。

    二、关于优秀律师

    1、第5业务收入。需提交收入清单、业务收入发票、纳税凭证复印件(案件委托代理合同、收结案登记本留所里备查)。

   2、第8年度考核。只需提供《律师执业证》内页

内容复印件。

   3、第9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不需各所出具,由

律管、律协把关,只作说明即可。

    4、第13人员管理1)。提供司法行政机关相关证明(如律所执业证副本内页)。

    5、第14学习培训。由律所提供培训情况说明即可。

    6、第20和谐社会建设2)、第21服务经济发展2)、第22公益活动2)。列出参与活动项目情况,由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证明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