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律协文件
2016-03-11 17:07:08

桂律协[2016]21号

关于转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第五期中国西部地区律师公益培训班的邀请函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各公司、公职律师办公室:

    现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关于举办第五期中国西部地区律师公益培训班的邀请函》转发你们,请有意向参加该培训班的律师于2016年3月15日前将填写好的《第五期中国西部地区律师公益培训班推荐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邮箱地址:gxlxpxb@163.com),广西律师协会将根据报名情况选派律师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培训费及食宿费由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承担。交通费用需参会人员自行负担。本次培训计入2016律师继续教育课时,请参会人员妥善保留参会凭证以便折算课时。

联 系 人:李运杰

联系电话:0771-5865220(兼传真)

联系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座24层

邮政编码:530022

附件1:公益培训班邀请函

附件2:第五期西部地区律师公益培训班推荐表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