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律协文件
2016-03-22 16:19:12
桂律协〔2016〕25号
关于公布2015年1-12月全区律师继续教育课时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各公司、公职律师办公室:
现将2015年1-12月我区律师继续教育情况予以公布,请各单位督促律师及时核对自身继续教育课时登记情况,对自身继续教育课时进行确认。
本通知附件仅公布广西律师协会掌握的执业律师自2015年1月起至12月止参加现场继续教育培训的课时总数(包含业务培训类课时和各类折抵课时情况,不包含网络培训课时,网络培训课时请自行上网查询)。请各律师对照本通知附件1的统计数据,核对自身课时总数。
律师对广西律师协会公布课时数据有异议的,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市律师协会提交书面申请复核材料。各市律师协会负责汇总本市课时复核材料,并于3月28日前将本市申请课时复核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及其相关书面材料提交广西律师协会培训部。区直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以所为单位,直接向广西律师协会培训部提交书面申请复核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2:律师继续教育课时复核情况统计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6年3月18日
(联系人:李运杰,联系电话:0771-5865220本文通过互联网发送,不再印发纸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