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律协文件
2016-05-09 17:23:28

桂律协〔2016〕44号

 

关于组织女律师和青年律师开展

文体联谊活动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增进律师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丰富律师的业余文化生活,弘扬“五四”精神,激发青春活力,广西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青年律师委员会定于2016年5月14日组织我区女律师及青年律师开展文体联谊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5月14日(星期六)上午8:30从新兴大厦(南宁市民族大道93号)楼下统一乘车前往广西渔牧生态园。自行驾车前往的,请于9:30前到达。

二、活动地点

广西鱼牧生态园(地址:南宁市兴宁区邕武路24号广西畜牧研究所内)。

三、活动内容

开展户外拓展活动及拖拉机扑克牌比赛等。

四、参加人员

广西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全区女律师及青年律师代表共约80人。(名额视报名情况确定,非驻邕人员来邕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五、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上述活动从通知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请有意参加活动的律师以个人报名方式,通过本通知下方的报名入口,登入账号后自行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59日24:00时,届时报名通道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二)参加活动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在5月12日24:00前向广西律师协会培训部提交书面的请假材料。为避免资源浪费,请参加活动的律师提前安排好工作和生活,按时参加活动。

(三)参加活动人员凭身份证和律师执业证于活动当天签到。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6年5月4日

联系人:李  静,联系电话兼传真:0771-5865220)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6年5月4日印发